成果報告繳交:「107學年度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輔導教師設置方案學校繳交成果報告注意事項」
成果報告繳交:「107學年度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輔導教師設置方案學校繳交成果報告注意事項」。- 2019-08-01
成果報告繳交:「107學年度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輔導教師設置方案學校繳交成果報告注意事項」。- 2019-08-01
107學年度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輔導教師設置方案學校繳交成果報告注意事項.doc (下載)
一、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輔導教師及研究教師作業要點辦理。
二、依據上揭要點第15點規定,經核定實施教學輔導教師計畫 之學校,每學期至少應舉辦一次工作檢討會,並於每一學 年度及實施計畫結束時提出成果報告報請本局備查。
三、各校成果報告之內容需載明下列事項:
(一)緣起與實施目的。
(二)實施過程。
(三)辦理成效(以學校角度之觀點,探討專業知能的提升、 教學專業的成長、對學生學習成效的改善、教學問題的 解決、教學效能等)。
(四)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問題與解決策略。
(五)心得與建議。
四、收件程序:請於108年8月30日(星期五)前,將成果報告電子檔上傳至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網站(http://163.21.235.125/發布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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