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10年換證研習臺北場,請有申請師長透過表單報名
教育部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10年換證研習臺北場,請有申請師長透過表單報名UPDATED 2021-09-27
主旨:檢送「教育部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臺北場實施計畫」及「110學年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名單」各1份,本局同意參與研習教師及講師公假派代登記,請查照。
附件1-研習實施計畫-教育部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臺北場實施計畫 (下載)
說明:
依據本局110年4月14日北市教綜字第1103037168號函續辦。
二、110學年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課程共4堂必修,各3小時,共12小時,研習資訊略述如下:
(一)研習時間:(請擇一參加、可跨組別參與)
1、國高中職組:110年9月23日(星期四)、9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國小組:110年10月4日(星期一)、10月5日 (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研習與報名方式:
1、本研習採GoogleMeet線上研習:https://meet.google.com/ptt-muuh-axv
2、報名方式:請審查通過教師(附件二),於研習5天前至至Google表單完成報名程序,網址:http://gg.gg/110mtc
3、不受理當日臨時直接上線研習報名,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一課程表。
(三)請於開課前,先將您的Google帳號名稱包含您的【中文姓名】,以俾利核對時數。
(四)學員可至雲端空間(http://gg.gg/vl22y)下載研習資料,請使用電腦設備進行上課,並於研習前測試電子設備功能正常。
(五)本研習須全程參與12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每節上下課均須簽到及簽退(09:00、12:00、13:00、16:00),時數核發以線上簽到及上線畫面截圖為主。
(六)本研習為認證課程,請全程開啟鏡頭,作為核發時數的依據,上課時間內,持續15分鐘以上斷線或未開啟鏡頭,即視為缺課,將不予核發該場次時數。
三、研習事宜,請洽本市教專中心諮詢輔導組黃俊崎先生,電話:(02)2368-8667,分機112,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
四、其他相關事宜:請洽本市臺北市教專中心綜合規劃組府雅琦(劍潭國小專案教師),電話:(02)2885-5491 ,分機819,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
五、請同意參與研習之教師及講師公假派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