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報名

112-2輔導教師儲訓實施計畫全-1修-教研網公告版下載

【認證手冊-臺北市】112學年臺北市度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手冊-1120630修訂下載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12學年度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班

實施計畫

二、研習目標:本儲訓課程規劃,以教師專業發展為依歸,建構經驗交流與知識共享之溝通共同體(communicative community)對話平台,透過理論與實作兼顧之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課程,培養學員自我省思且協助其他教師進行專業成長之能力,逐步圓滿達成儲訓之目標。

三、研習對象:以教育局審核通過之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資格者為對象,並請依教育局核定之期別報名。

四、研習日期:(期程為10日,每期約30人)

 (一)國小組第1期:112年7月10日(週一)至7月21日(週五)

 (二)國小組第2期:112年7月31日(週一)至8月11日(週五)

 (三)國高中職組(含特教)第1期:112年7月3日(週一)至7月14日(週五)

十一、注意事項:

需求登錄,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或本中心

(https://www.tiec.gov.taipei)最新公告。

十二、評量項目:為落實儲訓課程的實施成效,評鑑儲訓學員在教學輔導系統中,具備有效能之協助、支持、輔導等專業知能,作為日後輔導同儕教師改進教學,促進教師專業成長進而提升學校教育品質之依據。評量項目包括「學習表現」、「學習生活」二大項。

(一)學習表現:由單元課程講座,就學員參與、相互討論、作業(依各講座規劃,部分單元課程需繳交課堂作業)與分享等學習表現給予評量,以作為學習表現之成績。

(二)學習生活:由生活輔導員及本中心評量委員就學員的上課參與、小組合作學習、生活習慣、出缺席狀況等內容評量(分別以「第一週(前五日)」與「第二週(後五日)」評量之)。

十三、評量規定

   第一階段儲訓各評量項目皆達通過標準才算儲訓合格,成績計算以80分為基本分數,視學員實際表現給予優、良、中、差四等第計分。本儲訓之各項評量成績達「中」或70分以上始符合合格標準。

(一)優:90以上(表現優異遠超過一般標準)

(二)良:80~89分(表現優異略高於一般標準)

(三)中:70~79分(表現優異符合一般標準)

(四)差:69分以下(表現低於一般標準或僅部分表現符合一般標準)

十四、績優獎勵:依據上述評量項目,成績評定優異者,每期分設「學習楷模獎」、 

   「熱心服務獎」等獎項獎勵如下:

(一)學習楷模獎2人。

(二)熱心服務獎2人。   

十五、研習時數:本儲訓全程參與者核予60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五分之一 (12小時),不核予研習時數。學員於儲訓期間,若有請假,採以課補課並以當年度補足課程為原則,補足所缺之時數(期程在後可往前預先補課)方符合第一階段資格。

十六、資格取得

十七、聯絡方式:吳麗琦輔導員,聯繫電話:2861-6942轉218,傳真:2861-6702

電子信箱:ak5598@gov.taipei。

十八、研習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

十九、其 他:本儲訓計畫陳奉本中心主任核可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112學年度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班

課程表

(一)7/3-7/14國高中職組(含特教)第1期

(一)7/10-7/21國小組第1期

(教學檔案製作課程請學員自備檔案,例如:教學、行政或活動檔案,任何型式檔案皆可) 

(二)7/31-8/11國小組第2期

(教學檔案製作課程請學員自備檔案,例如:教學、行政或活動檔案,任何型式檔案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