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報名】111學年度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增能專修研習班(回流)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北市教綜字第11230159941號
主旨:檢送「111學年度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增能專修研習班(回流)」實施計畫、調訓學員名冊及認證手冊各1份,請協助通知貴屬人員,並請核予公假(派代)出席,請查照。
附件一、實施計畫-111學年度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增能專修研習班-教研中心0208報局
一、研習對象:完成110及111學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班】儲訓,但尚未通過認證之學員,調訓名冊請參閱公文附件(未於名單上之儲訓教師請E-mail儲訓結業證書等相關證明)。
二、報名方式: 請轉知校內旨揭認證中師長即日起至研習7天前盡速報名,
(一)請至Google表單連結進行報名:https://bit.ly/111tmg
三、 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國中、高中職、特教組
場地:臺北市立長安國民中學 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日期:112年3月2、3日 (星期四、五)。
*長安國中請由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70巷11號入校。
(二)國小組
場地: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4樓課研教室
日期:112年3月15、20日 (星期三、一)。
(三)不分組(國小、國中、高中職、特教組)
場地: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4樓課研教室
日期:112年3月22、27日 (星期三、一)。
四、請認證教師務必研習第1日攜帶個人認證資料【紙本】,以利研習討論後修正並於第2日送交審查;另認證資料【電子檔】(word或pdf)請於研習後10日內傳至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網(http://163.21.235.125/上傳認證作業)。
五、本研習採實體辦理為主;如遇疫情升級,將視情況改為線上研習,相關資訊請參閱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網站。
六、本研習須全程參與12小時,遲到/中途離開/早退20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不給予研習時數,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學員可至https://bit.ly/111tmb下載研習資料,並自行攜帶筆電、平板或手機等設備。
七、研習現場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八、本市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時間為儲訓起2學年內完成,本研習僅收110、111學年旨揭調訓教師(與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儲訓期程不同)。
九、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市教專中心承辦人(請優先來信俾立案處理):
(一) 國高中職組: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
tp8620sup@gmail.com,聯繫電話:(02)2511-2382#209、(02)2311-3040#8620。
(二) 國小組: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府雅琦專案教師,電子信箱:
t00679@mail.jtes.tp.edu.tw,聯繫電話:(02)2885-549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