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報名】臺北市108教輔教師十年換證研習
【提醒報名】臺北市108教輔教師十年換證研習-2019-11-14
【提醒報名】臺北市108教輔教師十年換證研習-2019-11-1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綜字第1083086346號※參加對象
依據108年4月29日北市教綜字第1083039888號,換證教師於108年6月30日前提出換證申請,且經審查通過者。
辦理地點: 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各期別教室及課程資訊請見【108教輔換證研習實施計畫:http://bit.ly/108mtchp】 。
臺北市教師請用個人帳號及密碼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 搜尋各場次代號報名:
課程資訊- 國小組2期-TPA2(108/11/26、11/29):http://bit.ly/108mttpa2
為節能減碳,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請下載研習資料,
並自行攜帶筆電、平板或手機等電子設備;
充電插座有限,建議事先將您的設備充足電量。
需補件老師請在研習一週前補齊,方可錄取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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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相關事宜,可聯絡臺北市教專中心諮詢輔導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
其他相關事宜(如審查資料補件),可聯絡臺北市教專中心綜合規劃組府雅琦(劍潭國小專案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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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2)本研習須全程參與12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課程均於上午9時整開始,上午8時40分開始報到,課程開始進行時,遲到或中途離開研習場地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
(3)教師如有補課需求,請事先提出,並於上課第一天索取與填寫補課單,請現場人員核章,並依附件課程時間進行補課。
(4)研習中請自備飲水容器、環保筷、文具用品,薄外套,現場無提供停車位。